在診間與學齡前兒童的父母進行衛教時,「行為治療」是一個經常被提及的概念。一位父親曾在乍似領悟後突然問我:「醫生!這不就跟養狗一樣嗎?」這個既好氣又好笑的問題,其實點出了許多人對行為治療的誤解。
行為治療的概念核心源自史金納教授(B. F. Skinner)1的「操作制約」 (operant conditioning) ,簡單來說就是透過後果(獎勵或懲罰)來增強或減弱某種行為的過程。在臨床上,也時常被理解為「透過清楚的賞罰和界限來協助兒童」。 學齡前兒童本來就需要父母諸多的教育與引導,再加上這個年紀的兒童大腦尚在發展當中、訴諸於更高階的自省覺察功能的治療方式往往效果不若成人來的好,因此透過衛教父母來更有效地進行行為治療,就成了診間常見的衛教對話內容。舉凡常見的給貼紙、蓋印章、集點數、暫停隔離等教養方式,都可以算得上是行為治療的範疇。
雖然在寵物養育中也常用到行為治療概念,但在教育孩子時,我們真的像在養寵物嗎?
我不這麼認為。
要理解行為治療的真諦,我們需要從幾個層面來思考:
首先:界限是必須要存在的。
在歐文·亞隆的《存在心理治療》2中,他談及人生的四大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s),也就是四大焦慮的來源,分別是:死亡、孤獨、無意義、與自由。對於死亡、孤獨、無意義的害怕尚不難理解,一個學齡前的幼童就有可能對於死亡和生命的消逝有極其強烈的體會。但是「自由」呢?為何缺乏「自由」會觸發一個人極其深層的存在焦慮?
我認為某些渴望是人與生俱來的:對於意義的渴望,也就是對於價值、目標、成長、連結的渴望。然而價值的判定仰賴於好與壞、對與錯的相對存在,而目標與成長的也必須是一個具有方向性的過程,也就因此需要有一個可以用以參照的座標系的存在。在絕對自由的狀態下,沒有所謂秩序、好壞、對錯、前後等價值判定,人是失去定向感的、是漂浮的、是斷根的。
對孩子而言,當界限明確,他才能知道哪些行為會被鼓勵。只有在這種心態上的安穩中,孩子的潛力和成長軌跡才能被勾勒出來。
再者:行為治療的精髓不在賞罰,而在於理解孩子的需要。
有經驗的父母知道,界限的設立和賞罰的制定並不容易。有時獎勵不足以激起孩子的動機,有時則擔心過多獎勵反而削弱孩子的內在或社會動機。
此時,我會鼓勵父母換位思考孩子的狀況:孩子喜歡什麼?需要什麼?對什麼樣的獎勵有反應(物質上的、親子時間還是肢體接觸)?什麼樣的懲罰是孩子能承受且能學習的?單純的「積極忽略」夠嗎?還是需要剝奪獎勵?哪些情況下需要適度懲罰?
作為父母,我們有責任先放下自己的情緒需要,以理解孩子為先。無論是情緒的表露,還是獎懲,每個教養動作都應從「孩子的需要」出發。我們必須問自己:「我的孩子會從這個經驗中學到什麼?他會多體會到什麼?十年後再回看此刻,我們的互動他會記得什麼?」
好的行為治療,是逐步貼近孩子的過程。
可惜的是,教養問題往往沒有標準答案。孩子的狀態會隨著成長、身體狀況、情緒和際遇而變化,父母又何嘗不是?
好消息是,孩子不需要完美的父母,只需要縱使會犯錯,但總是愛著他們,且願意維持親子關係的父母。
育兒過程猶如不間斷的舞步,在雙方重心的移動和步伐的調整之間,尋找動態平衡。一支舞接著一支舞,即便偶有踉蹌或跌倒,仍可以逐步培養默契,讓關係更加穩定。
孩子遲早有一天需要獨當一面,走入世界。
在那之前,父母的責任是作為世界的代理 (proxy) ,讓孩子學會進退,並逐步學習對這個世界抱有合理的期待:能夠接受世界有時乍似隨機的惡意,並對世界保持足夠的現實樂觀。
親子之間的互動,不僅僅是當下的教養,更是在為孩子未來與世界互動打下基礎。
和孩子維繫珍貴的親子關係,這或許就是父母能給予孩子最珍貴的禮物。